2006年6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公安部:专人专办限期侦破涉爆涉枪案
田雨 李鹏

 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13日对正在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、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提出严格要求:建立侦破涉爆、涉枪案件工作责任制,对每一起涉爆、涉枪案件都要实行专人专办,限期侦破。对重大涉爆、涉枪逃犯要加大抓捕力度,限期缉拿归案,对涉案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一定要彻底查清其来源和流向。
  在公安部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要求,在涉爆、涉枪案件侦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“五不放过”,即:涉案物品来源没有查清不放过,销售、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,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,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,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。
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还要求,要对所有的涉爆、涉枪单位逐一进行检查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,要依法责令整改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涉嫌构成犯罪的,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
  他提醒说,对重点收缴对象必须做到“三告一提醒”,即:告知国家有关爆炸物品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管理的法律规定,告知非法制造、买卖、持有、私藏爆炸物品、枪支弹药行为的严重违法性,告知主动上交从宽处理的政策,提醒非法持有、私藏爆炸物品、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。